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内财购〔2020〕436号)有关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意向公开的范围
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电子卖场实施的采购和《集中采购目录》规定情形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二、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要求
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采购意向公开是采购项目情况概况性信息发布,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安排
1.采购意向公开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分网(www.ccgp-neimenggu.gov.cn)。
2.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由国资处统一组织,统一公布,项目承担单位按通知要求及时填报项目采购意向。采购意向(格式详见附件)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国资处(励志楼214室),电子版发送至国资处邮箱(zbcg@imun.edu.cn)。
3.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四、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计划性,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确保采购项目正常进行。
2.凡使用学校预算资金采购意向公开范围内采购项目的,均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填报采购意向,以便学校统一发布信息,未按时填报采购意向的采购项目无法办理采购业务。
3.项目单位因不可预见的情况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内蒙古民族大学国资处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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