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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5-06-12  浏览次数:
6月11日下午,我校在霍林河校区励志楼111会议室召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校党委委员、副校长任军出席会议。各单位分管国有资产领导、信息管理员和国有资产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李喜军主持。
   会上,传达了《内蒙古民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启用内蒙古民族大学固定资产及专项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的通知》。
   任军副校长作重要讲话,对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内蒙古民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转变“重采购,轻管理”的观念,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资产领导小组,指定一名领导负责。三是认真传达《关于启用内蒙古民族大学固定资产及专项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的通知》,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使用固定资产管理平台,在网上完成资产入账、验收、调拨、报废申请等审核工作,实现资产管理信息化,通过网络平台按期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借助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摸清资产家底,对已报废和报损的资产及时注销处理,力争解决我校目前存在“帐实不符”的问题。四是在目前我校硬件设施相对短缺的情况下,更要重视对现有资产的使用,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任校长在讲话中还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传达会议精神,并以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为契机,认真落实《内蒙古民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处要组织专人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和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任军副校长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和传达会议精神,以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为契机,认真落实《内蒙古民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处要组织专人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和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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