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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22-02-21  浏览次数:

1、在校党委、校长直接领导下,协助处长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协助处长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助处长制定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定各科室管理目标和分段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并负责协调、督促、检查。

3、协助处长组织学校仪器设备、大宗物资和维修改造等项目的采购招(投)标、签约与违约索赔、验收工作。

4、对分管工作提出计划、建议 , 监督计划实施过程 , 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5、协助处长做好全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盘活学校的国有资产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全校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率。

6、协助处长充分调动全处同志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全处同志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根据处内工作需要,提出各科室调整及人员调配方案。

7、协助处长做好学校的资产评估、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等工作。

8、协助处长做好全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处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根据管理和服务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9、完成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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