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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22-02-21  浏览次数: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范围,在校党委和校长直接领导下,全面主持国资处工作,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锐意进取,干事创业, 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和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学校各项工作要求。

3、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调剂闲置资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确保各项资产安全完整。

4、指导二级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分类资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行。

5、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展规划和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检查督促计划的落实并做好总结工作。

6、根据学校下达的经费预算,审核物资需求报告,组织编制仪器、家具等设备的购置方案,分管全校物资、仪器设备论证、采购招投标及验收工作。把好计划关、论证关和采购关,严格采购纪律和采购工作程序。

7、负责处内工作分工,协调各科室之间的业务关系,保障工作运转协调。

8、了解和掌握全校国有资产状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工作规律,带领全处职工努力工作,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自身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平。

9、监管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工作。

10、审核各类上报文件和统计报表。

11、负责本处经费和有关经费的计划管理及审批。

12、加强队伍建设,负责全处思想教育、业务进修、干部考核、聘任及其他人事安排。

13、厉行节约,廉洁自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审计监察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14、负责协调国有资产管理处与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外单位的工作关系和协作,参加重要的对外活动。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