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在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学校货物、服务以及工程的采购与招标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招投标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学习。
2. 建立健全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3. 负责学校招投标与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 协助学校财务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5. 负责编制、上报或备案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依法确认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合理的采购方式。
6.组织使用单位依法合规、科学合理的开展采购需求调查,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论证技术需求。
7.根据采购品目和采购限额选择代理机构及签订委托协议,明确代理事项。
8.组织实施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依法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投标人资格条件、商务条款、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以及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评标。
9.负责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发布政府采购意向、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合同公示、单一来源公示等。
10. 经学校授权,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1.负责学校各部门自行采购项目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招标采购档案管理工作,招标采购管理信息化建设,学校各采购平台运维管理工作。
13.负责受理招标采购工作中的质疑和投诉事项。
14.完成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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