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流失;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进行资产合理配置,提高资产利用率;定期对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组织仪器设备、大宗物资和维修改造装饰等项目的采购招标及验收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学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学校的发展建设规划,制定和实施学校资产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登记、建卡、建账等工作和其他国有资产的建账工作,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统计和相关数据的上传和上报工作。
四、负责国有资产验收、入账、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维修工作。
五、负责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更及注销的登记工作。
六、按照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学校各单位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做好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培训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指定招标采购制度、工作流程及相关的规章制度;负责招标采购活动的申请、审批,相关文件的撰写、整理、存档等工作。
九、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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