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政府采购管理与服务工作,国资处根据历年采购业务统计分析,将近期全校可能需要执行的采购工作任务预告如下,请各项目单位根据本单位年度采购任务,提前做好采购准备工作。
一、政府采购时限
1.政府采购目录内30万元以上按项目实施的以及目录外预算在1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需要在采购实施30日前进行意向公开,同时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
2.采购预算不足400万元的,一般采取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采购,周期约为7-13日;采购预算在400万元以上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周期最少为20日。另外校内报批、编制招标文件、结果公示、签订合同等流程合计需20个工作日左右。
以常用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为例,整个采购周期约为54日左右。
3.同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充分考虑疫情影响造成的不确定因素。
二、常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1.已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尽快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并将相关材料交至国资处组织采购。
2.尚未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填报采购意向,在意向公开30日后,且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展采购工作。
三、周期性采购工作
连续性服务(如物业服务、安保服务、法律服务等)、维保服务(如各类仪器设备维保、消防设施维保、电梯维保等)、软件类服务(如电子期刊数据库、学科发展水平监测、学术不端检测服务等)、其他服务(如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等)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查阅合同履行期限,提前开展采购活动,避免造成服务空白期。
对于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的项目需要续签合同的,须由项目单位出具服务履约评价及是否续签意见,交至国资处备案。
对于服务期已满或需要重新采购的项目,则须重新开展采购工作。
四、对于时间节点要求较高采购的项目
学生考试、学生毕业、就业等活动相关的货物与服务采购;暑期校舍维修工程、新建教学科研大楼配套设施采购;新生入学保障物资与服务等采购项目,请各相关单位务必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执行周期,提前做好采购前期准备,及时开展采购工作。
五、进口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由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货运周期较长,办理货物清关、进口减免税等程序较为复杂,为避免影响项目执行进度和教学、科研计划,请有进口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单位尽早开展采购工作。
六、对于因工作计划安排不当未及时开展采购活动、突击花钱采购等情况均不属于紧急情况或科研急需,由此导致项目取消或资金收回等不良后果由采购单位自行承担。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5月6日